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
(相关资料图)
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一、募集资金情况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[2023]850 号文《关
于同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》,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
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获准向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,150,000 股。截至 2023
年 6 月 16 日止,本公司完成了向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 40,150,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工作,
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.66 元,股款以人民币缴足,计人民币 990,099,000.00 元,扣除
承销及保荐费用、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98,018,645.54 元后,募集资金
净额共计人民币 892,080,354.46 元,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到位,业经普华永道中
天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(2023)第 0338 号验资报告。
二、编制基础
本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[2022]15 号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上市
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(2022 年修订)》以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
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的要求编制。
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《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
板上市招股说明书》,自筹资金是指自有资金。在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
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时,本公司以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止,自筹资金已经预先投入
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基础进行编制。
三、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
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8,018,645.54 元(不含增值税)。发行费用中,
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65,653,465.00 元(不含增值税),其中人民币 64,653,465.00 元(不含
增值税)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,人民币 1,000,000.00 元(不含增值税)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
支付。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2,365,180.54 元(不含增值税)中的人民币 3,203,061.36 元(不含
增值税)已自募集资金专项户中扣除,人民币 29,162,119.18 元(不含增值税)系本公司以自有
资金支付。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止,上述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
四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
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《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
板上市招股说明书》及 2023 年 6 月 9 日《关于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
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的议案 》,计划对 4 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
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59,293,884.58 元,具体运用情况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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